近日,陈某因涉嫌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浦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。 陈某开的副食店位于浦江和平南路,常有一些人来推销便宜的电动车。陈某明知其是赃车,仍以每辆三四百元的价格从这些人手中买下电动车,然后转卖给别人,每辆赚取50元至200元的差价。据查明:2006年11月至今年4月,陈某共购销赃车8次,案值8986元。